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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章


江鹊确实很怕沈明懿,是因为见过他打人。

是不要命地往死里踹,像一只发疯的狼。

缘由其实记不清了,大概是一个醉汉把她往怀里拽,被沈明懿给看见了,后来别人还扯着她,让她谢谢沈明懿英雄救美。

她颤巍巍,被吓得话都说不利落,江鹊只觉得很恐怖。

尤其是因为小时候的遭遇,让她想到喝醉酒的江振达,躺在沙发上叫骂,抓过身边的东西往江鹊身上砸——她对沈明懿,也有一种发自心底的恐惧。

这大概就是其一的阴影,很害怕男人对她大声说话,害怕看到男人发怒的模样。

“我才不在几天,胆子大了?”沈明懿站起来,从酒架上拿了一瓶洋酒,取了个方口水晶杯。

“没、没有……”她连直视都不敢直视,生怕沈明懿下一秒就要开始骂她。

沈明懿往视频里看了一眼,看到坐在椅子上瑟缩成一团的江鹊,他笑了,“爷离你八千多公里,你抖成筛子,怕这样?”

沈明懿语气还像是开玩笑,心想的是那两只藏獒还真把小江鹊给吓到了,看起来那两只狗还真是有震慑力。

“我心情好,就不跟你计较了。”

沈明懿惬意地喝了一口酒,然后突然凑近屏幕,那张俊脸一下被放大,江鹊的视线低垂着不敢看他。

沈明懿盯着屏幕里的江鹊,眯了眯眼睛,是越看越觉得还是江鹊最顺眼。

这么回想起来,江鹊跟在他身边也有足足三年了。

对于第一回怎么见得她,已经记不太清楚了。

只隐约记得是江志杰好赌,欠了一大笔钱,赌|博和暴|力,只有零和无数次的区别。

后来有一回江志杰欠了一笔巨债,被人拎到了巴黎皇宫暴揍了一顿,那天沈明懿正跟一群人喝酒吹|逼,有人开玩笑说,“还不上啊?还不上家里有姐姐妹妹吗?弄来巴黎皇宫打工呗。”

没想到这江志杰是愣了几秒,然后颤巍巍说有个妹妹,今年才十八。

几个人嗤笑,骂他窝囊废,让他拿照片看看。

江志杰又哆嗦着手找出照片来,递过去给一群人看,也不知道是谁“哟呵”了一声,然后说这个妞纯。

“这是我妹妹,学习很好的……”江志杰跪在地上,毫无尊严,被人揍了一顿,身上的衣服破烂、脏兮兮的,他吭哧了半天,说,“她才十八……”

沈明懿觉得聒噪,抢过来看了一眼,就一眼,看见了照片上的女孩。

是真的年纪不大,齐肩的头发扎起来,穿着校服,校服可真是丑死了,很宽松的运动服,但是这小姑娘穿着,个子很小,眼神怯生生的,也不知道是被人抓拍的还是什么。

沈明懿头回见这么干净的小姑娘——在他烂泥一样的人生里,从来没见过什么叫纯洁无瑕。

“叫来看看。”

在众人起哄的声音里,沈明懿不轻不淡说了一句。

没人听见,只有宋泽贤听见了。

“是个处?”

“现在十八了还能是处啊?”

“江志杰,你妹妹还是吗?”

“砰——”

沈明懿一脚踹在茶几上,桌子上的空酒瓶叮叮当当倒了一堆。

“我说,叫来看看。”

——从来没有人质疑沈明懿,他是沈家最受宠的小孙子,不然也不能年纪轻轻,沈老爷给了他一大笔钱,这金额多大,谁都不知道,只知道沈明懿拿着这笔钱开了公司和夜|总|会,还能每天肆无忌惮地挥霍。

他声音平,却透着一股狠戾的邪劲。

江志杰连滚带爬,当天从学校里把江鹊拽了出来。

小姑娘是嫩生生的,像发育不良,瘦小,那一双眼睛低敛着,偶尔抬起来看一眼人,是惶恐害怕的。

沈明懿好像找到了乐子。

但他明确地知道一点——因为江鹊说一不二,因为江鹊就算被他欺负的也会对生活保留着希望。

她是真的单纯地相信,世界上还有好人。

她也是真的单纯地相信,生活还有希望。

有一回沈明懿折磨着让江鹊学做饭,她做一盘他挑刺倒一盘,折磨到深夜,沈明懿气笑了,问她,“你还真挺乐意?”——就看不出来,是他故意的?

江鹊低着头,慢吞吞地说,“能学学也是好的。”

“怎么好?”

“还、还清了钱……我能去餐馆里打工,或者……或者回老家开个饭店。”

她那样单纯的、怀有希望的眼神,让沈明懿短暂地想起了以前的自己。

可惜沈明懿不是江鹊,他早就没了希望。

沈明懿的生活就是一滩烂泥,他把江鹊也拉入泥中,却不料江鹊不是泥,是光。

让他漆黑的生活里,多了那么一点点,算是明亮的光。

宋泽贤手机没电了,屏幕黑了,宋泽贤骂了句脏话,拨弄了一会,让人送来了充电线,再给沈明懿打过去,沈明懿说乏了,晚点再说,末了,沈明懿还说了一句——

“谁碰她,手剁了。”

“你认真的?”宋泽贤开了个玩笑。

“我不像?”沈明懿冷笑一声,眼睛盯着宋泽贤,像一只疯狼,“你也别给我打她主意。”

是沈明懿眼神太狠,还是这一点都不像玩笑?宋泽贤打了个哆嗦,然后打哈哈带过去,说让沈明懿早点睡。

沈明懿冷哼一声挂了视频,才挂了电话,沈明懿从口袋里摸出来一根链子。

细细的银链子,缀着几颗钻石,泛着冰冷的光。

像项|圈,要是贴合在江鹊纤细的脖子上多好看。

他是恨不得把江鹊拴在身边,可惜也没人知道,他在沈家的地位,也并没有那外人看的那么光鲜。

沈老爷子那么注重沈家的名头,是连老宅的布置都仔仔细细请了人来看风|水说旺财的,能看得上自己这出身?

想拴住江鹊,怕是现在也没资格。

他不是江鹊,但他想把江鹊留在身旁,让她做他烂泥里唯一的光。

沈明懿冷笑一声。

宋泽贤倒是愣了好一会,似乎在回味着沈明懿那句话有几分认真。

但这肯定是不能细想的,因为每回细细一想,都想到沈明懿不要命一样,回回不都是因为谁看了江鹊一眼,谁碰了江鹊一下?

与其说是得了个趁手的玩具,反倒不如说是一种偏执疯狂的占有。

宋泽贤被自己这个想法吓得不轻。

江鹊就低着头坐在那,宋泽贤可是不再敢乱欺负江鹊,胡乱说了句沈明懿应该就在西雅图呆半个月,让她这些日子把巴黎皇宫的顶层打扫干净一些,省的沈明懿回来了不高兴。

江鹊应了一声。

也就是在这个时候,屏风门突然被人推开。

宋泽贤有点不耐烦,一抬头,没想到进来的人是陆景洲和沈清徽。

宋泽贤怵了一下。

陆景洲和沈清徽的圈子,跟沈明懿的小圈子是差了十万八千里,换句话说,后者跟前者根本没法比。

后者都是些年轻气盛的富二代,拉出来能担事儿的没几个,前者可都是商界的神话。

这两年,宋家与陆家算是有不少合作往来,加之宋父身体每况愈下,总想在自己退位前给宋泽贤安排好后路。

宋家是够不到沈清徽的,也就只能勉勉强强仰仗一下陆家。

宋泽贤忙起来打招呼,这也算是他头一回见沈明懿这个三叔,先前有听沈明懿说他三十五,但是看他矜然优雅,黑色长裤,浅米白色的竖纹休闲衬衫,袖子半挽至肘间,露出的手臂隐着青色的脉络,线条结实而利落,说二十六七也信。

一双眼睛,平静,看不出喜怒,是有那么一刹那,给人一种他很好说话的错觉,但他绝非善类,那种骨子里的冷寂,仿佛是沈家人的遗传。

更何况,这是一个三十五岁的男人,可不是什么年轻人,那目光深邃,好像只看一眼,就能将人的心绪看穿。

宋泽贤的笑有点僵,“陆总,沈先生。”

江鹊更低着头,不敢去看来的人,那空气中萦浮的檀木香,惹得眼眶酸酸涨涨,好像刚才沈明懿那一通视频电话,瞬间将她打回了原型。

沈清徽是一缕春风,可活在隆冬的人,雪融了,是会怯怕露出原本的赤|裸的身体。

“早些日子听家父说陆总开了这个茶楼,今天顺路一来,陆总真有眼光。”

宋泽贤还不会怎么奉承,尤其是在这两个不苟言笑的男人面前,笑都是干巴巴的。

“闲来没事图个乐子罢了,”陆景洲淡然一笑,“这位是?”

“哦,是沈明懿的朋友。”宋泽贤有种错觉,是一束锋利而冷的视线落在自己身上,但是抬眼一看,是沈清徽看了自己一眼,他吸了口气,只当是错觉。

但心下思来想去两次——自己都压根没见过沈清徽,何谈得罪?况且今天也是头一回见。

“陆总,改日开业我再来送上大礼,我先不多打扰了。”

宋泽贤只觉呆在这屋里都让人压抑,赶紧找了个藉由走人。

只是走之前,他回头看了一眼,沈清徽的视线落在江鹊身上,那眼神分明少了冷意,但也说不上是多柔软,宋泽贤只当是自己被沈明懿那一句恐吓吓得,怎么看谁都觉得对江鹊有意思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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