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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被包养了


  大唐历、七月十五,中元节。

  明日处暑。

  何长安幽幽醒来,尚未睁开眼,便闻到一股陌生的幽香,甜甜的,涩涩的,夹着一缕海风的味道。

  这是……不对!

  这里不是速八,也绝非如家,更不是他的单身公寓,腿脚这么软,床板还这么硬,硌的腰子好疼……

  也不是X丽丽的那味儿。

  而且,脑子里多出来的这乱七八糟的记忆,都是啥玩意?

  大唐……未央县衙……捕快……散碎银子……保境安民费……无编公人、勾栏听曲、习惯性白嫖?

  不是、昨晚独自一人喝闷酒,明明买了一包酒鬼花生米、两只鸭蛋、一根足有半斤的火腿肠……还能醉成这样?

  这是穿越、穿越了吧。

  ‘还好是大唐,是那凹凸有致、丰腴圆润,审美观尚未被扭曲的大唐……’

  就是这副小身板不够硬朗,经不起大风大浪,瘦的跟猴子似的,咋当上县衙捕快的?模样俊俏有个毛用,又不是刷脸时代;

  上面有人吧?

  对了,大唐惯例,所谓的捕快听起来拉风,实际上不过是捕役、快手的合称,属于县衙最低阶层的‘工作人员’;

  因为没有编制,算是县衙的‘临时工’,薪水很低,所以门槛也很低,是不少地方小混混最理想的窝点之一……

  从明天起,要做一个加强锻炼的男人,劈砖骑马,就如当年特种训练时那样,保证大半年练出一身腱子肉!

  男人,不能说自己不行。

  更何况,快手、其实也挺爽。

  ……

  适应了十几个呼吸后,何长安睁开眼睛。

  一灯如豆。

  映入眼帘的,是一间老旧、简陋、低矮的草房,屋顶、墙壁等被长年累月的烟火,熏染的黑漆呜嘛的;

  堂堂县衙捕快,家境如此寒酸?平常吃拿卡要糊弄来的那些散碎银子,每个月怎么着都有一两半两的,足够小户人家大半年的开销,难道、都扔到翠红楼了?

  果然,那地儿永远都是个无底洞……

  当然,这些都不是重点。

  重点是、这位捕快何长安,还不曾成家,那位在这中元节之夜,将他差点搞死、听到鸡叫声才闷声翻墙而去的村姑……

  又是谁?

  难道,大唐的村姑都这么野?

  而且,还是倒贴的那种?

  想起她临走时,深情的凝视着半昏迷状态的何长安,从怀中取出十两银子,悄悄塞进枕头下的娇羞样子,何长安就想扶自己起来……

  唯一美中不足的,就是有点冷。

  湿冷湿冷的那种。

  何长安有些困乏,如此这般胡思乱想着,在努力回忆之前的美好爱情,用棉被将自己裹紧,抖抖索索的沉入梦乡……

  ……

  何长安起床时,早已日上三竿,过了衙门点卯时间。

  不过,他也不着急。

  印象中的捕快何长安,经常迟到早退,仗着一股子能打不要命的凶狠劲儿,硬是博得县令大人的‘薄爱’,基本上没怎么克扣过工资;

  此外,整个县衙气氛不太好,大家都懒洋洋的,好多捕快、衙役一年四季顶着一个黑眼圈,尤其是那些年轻力壮的练家子……

  由此可见,大唐的奔放,果然名不虚传。

  简单洗漱一番,何长安躺回干硬的木板床上,将原主关于县衙同僚、家庭、狐朋狗友等主要记忆慢慢消化完,自觉没什么太大破绽,这才慢吞吞出门。

  太阳挂在天上,有些晃眼。

  他适应一会儿,半眯着眼,观察着自己的‘新家’。

  这是一座普通、甚至有点寒酸的小院落,三间低矮房屋,青砖码头,土墙白茅,建筑风格有点朴素;

  院落正中,有一小块菜园,无非是一些白菜、萝卜、韭菜等;大门左侧有一棵大槐树,风一吹过,宽大、墨绿的树叶哗啦啦响着;

  大门右侧有一棵树,也是槐树。

  ‘门口鬼拍手……’

  何长安心里嘀咕着,觉得大唐的这种风俗不太好,回头就寻几棵银杏树、桂花树、凤凰树栽上;另外菜园子里也该栽几株牡丹。

  人嘛,虚活一世,求个舒适、富贵、多子多福……

  闲来插花,饮酒赏月?

  既然上苍给了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,就要把握住,不能再如前世那般,空有一身擒拿格斗硬气功,却只能混到给人当保镖……

  还是个糟老头子的、贴身保镖。

  何长安笑了笑,扶墙走了几步,觉得腿脚酸软的不太厉害了,这才慢慢走下台阶。

  那村姑,有点虎。

  模糊间记得,模样儿还挺俊的,清秀可人,就是有点瘦,手感不是很好,稍微一使劲儿,似乎就能抠到骨头缝……

  算了,总比手上肉多些;

  就当是、系统老爷爷赠送的穿越小礼包吧。

  这一世的‘便宜老爹’是县衙的老伙夫,这个点了,应该早就在县衙后厨忙完、正蹲在某个朝南的墙角晒太阳。

  少年丧母,父子关系一般,这便是何长安的家庭状况。

  他回屋从墙上摘下腰刀,仔细栓在腰间,并抽出那柄衙门配发的刀子,屈指一弹,发出叮一声脆响。

  钢水不错。

  何长安刚要出门,觉得还差点什么,便开始翻箱倒柜,将原主的一些藏品仔细清点,无外乎一些散碎银子、邻家小娘的红肚兜、几本手抄小闲书;

  他摇头苦笑。

  这位仁兄、怪不得让一位村姑花了十两银子,只一个晚上就给捣腾过去了,这爱好……

  就挺别致。

  他将所有的散碎银子都收起来,其余的东西,则捏着鼻子丢进炕洞,这才拍拍手起身。

  丢掉那些没用的,把所有最值钱的东西装身上,这是何长安多年养成的好习惯,刀头舔血的日子里,谁知道哪天就回不去了……

  ‘前生给一糟老头子当贴身保镖,今世大唐作捕快,还真是世事无常呢。’

  ‘这是大唐的哪一个年代?难道是安史之乱前后,连年征战损失太多的男丁,才会出现这种包养男人的风俗习惯?’

  ‘看来,我何长安、赶上了一个好时代啊。’

  ……

  锁了破落木门,何长安慢慢向县衙走去。

  他脸色有点苍白,脚下自然有些虚浮,但心里舒坦。

  因为,他身上现在有十一两三钱银子,在这经济落后、民风淳朴的未央县,算是有钱人了。

  一二两银子,即可让三口之家一年内衣食无忧;

  十一两三钱银子,如果戒了勾栏听曲、动不动就上头打赏的毛病,就算宅在家里、跟那村姑愉快的玩耍十年,都没有问题。

  啊,终于不再是房奴了;

  终于、可以躺下奋斗了……

  村姑姐姐,虽然你包养了我,但我何长安作为一个大唐男人,胸怀壮志,志在四方,怎能只吃一碗软饭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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